协会制度

湖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行业协会五项工作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1、协会财务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会计法”,自觉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监督管理,坚持开支合理、勤俭节约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2、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理、真实、准确和完整。

3、做好收取会费的工作。

4、协会经费使用范围:

(1)办公费及差旅费;(2)召开活动或者举办活动的经费;(3)友好往来活动经费;(4)举办刊物、编印书籍所需的稿费、编辑费、印刷费等;(5)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开支;(6)设备添置费;(7)开展其他协会活动必要的经费。

5、协会坚持民主理财。日常财务管理由协会法人代表负责,聘请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建立财务收支账目。经费收支情况,每年向常务理事会通报,并以书面形式向理事会报告。5万元以上的重大开支项目,须经常务理事会批准方可实行。

6、协会财务,每年按规定接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凡召开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修改章程等重大活动、事项,必须事先写出报告,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并邀请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现场指导。

2、协会创办事业、实体,事先写出报告,经上级管理机关批准,并办齐有关证照,方可开业。

3、协会秘书处应当及时向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经审议通过后,报告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三、接受捐赠公示制度

1、收取个人和团体会费:协会向会员收取会费,

鼓励多交会费,多交部分视同捐赠,对捐赠较多的单位和个人,在年终工作总结大会上向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公布并致谢。

2、协会经费来源之一,是鼓励会员单位、企业界合作单位和其他单位进行赞助。协会获得赞助经费的情况,须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并向赞助单位致谢。

3、协会组织开展专项活动,经费不足时,鼓励社会各界赞助。凡赞助的专项经费必须设立专帐,用于专项活动,并邀请赞助单位及相关部门对经费开支进行监督。对赞助较多的单位,可以约定赞助单位命名的某某活动,事后将活动情况向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汇报,同时在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上报告情况,向赞助单位致谢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4、协会工作人员代表本会参加其他社团及国外机构组织的有关活动,接受的捐赠属协会所有,必须交回协会。赠给个人的财物,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应报告协会领导研究,视情况处理。


四、民主决策制度

1、根据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协会的重大事项须经会员代表大会决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

2、协会人事任免:理事会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会员代表大会闭会后,理事会理事的增补、撤换或罢免,由常务理事会表决确定。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副秘书长由理事会聘任。

选举的方式可以采取开会的形式,亦可以采取通讯的形式。

常务理事的增补、撤换或罢免,由理事会表决确定。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增补、撤换或罢免,由常务理事会表决确定。

协会工作人员聘用,由秘书长提名同意后方可聘用,并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报告聘用情况。

专门工作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由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

3、外出考察或参加会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因协会工作外出考察,凡费用由协会支付的,须经秘书处主要负责人集体研究确定,报会长同意。考察后必须写出考察报告向常务理事会报告。

专职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与协会相关的会议与考察,须经秘书处集体研究确定,报会长同意。考察后必须写出考察情况向常务理事会报告。

4、课题研究或事业发展项目:为了发展协会的事业,开立课题研究或开办事业实体等项目,事先必须有可行性论证调查报告和费用预算。

5、修改协会章程:协会章程是开支工作的依据。修改章程时,由协会秘书处写出报告,报业务主管部门、社会团体登记机关批准,并将章程修改案交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

6、修改协会五项制度:协会五项制度是确保协会工作正常有序、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因形势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修改时,由协会秘书处写出草案,交常务理事会讨论批准后,方能生效。

7、活动组织:协会组织评选等活动,要认真组成工作班子;重大的竞争性评选活动,还需聘请公证人员公证。


五、考核奖惩制度

1、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必须严格遵守协会章程和协会五项制度,履行好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协会活动,支持配合协会工作。对热爱协会、支持协会工作成绩突出和贡献卓著的,协会应予表彰奖励。

2、对不关心协会的发展,长期不参加协会的工作与活动,不配合协会工作的,应给予批评和教育;屡教不改的,取消会员资格、撤换或罢免其在协会的职务。

3、对玩忽职守,给协会工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赔偿损失或撤换、罢免相关职务,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以上五项制度经湖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行业协会第四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